研究制定全县畜牧业发展的策略及全县畜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调整全县畜牧业的结构和布局,做好畜牧业生产统计。
(四)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建设畜牧兽医科技推广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办好种畜禽场。
(六)负责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配合有关部门理顺畜禽产品流通体系。
(七)指导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协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畜牧业重大技术的试验、示范,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兽医实验室安全,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本级、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畜牧兽医站,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包括畜牧业发展中心本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包括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88个(其中:行政编0个,参公编10个,事业编78个),实有人数77人(其中:在职77人,离休0人,退休0人)。
2021年是全方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力争完成生猪出栏110万头;其他畜禽出栏及肉蛋总产均做到较上年稳中有升。
(一)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一是全面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保持防控一级响应常态化状态;二是积极地推进生猪稳产保供,解决对接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如双胞胎、温氏、正邦、大北农、正大等与我县生猪养殖户合作,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动在建养殖场尽快形成产能;三是坚持抓大不放小、以大带小,积极地推进“小作坊+大集团”养猪模式,鼓励本土养猪场参与合作生产;四是巩固屠宰环节“两项制度”成果,切实加强“点对点”运输监管;五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措施;六是组织实施2020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达到应保尽保。
(二)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提升水平。一是以全力发展霍寿黑猪、麻黄鸡、皖西白鹅、朗德鹅为突破口,做强做大名特优产业;二是以创建“三品一标”畜禽产品为切入点,切实提升我县畜牧业标准化水平;三是积极探索粮改饲种植结构,调整种养结合农牧业发展新途径,加快我县畜牧养殖业转型升级。
(三)扎实有效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是以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为抓手,逐步提升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二是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狠抓非洲猪瘟和禽流感疫情防控;三是全力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四)巩固成果,探索绿色环保养殖。严把新建畜禽养殖场准入关,严格审批审核,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都必须配备必要的、与本场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同时,尽可能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切实巩固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实现2021年底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五)有效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养殖场、定点屠宰、兽药饲料经营市场及生鲜乳等环节的监督,有效开展生鲜乳、“瘦肉精”等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加大检疫力度,确保规模饲养场开展产地检疫率、屠宰畜禽上市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三是切实做好生猪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不发生畜产品安全事件。
(六)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一是为已脱贫贫困户继续提供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服务,增强其“造血功能”;二是一如既往地做好对口扶贫工作。
霍邱县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62.2万元,较上年增加107.11万元,增长12.42%,根本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农林水支出852.2万元,占比100%
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2.2万元,较上年增加107.11万元,增长12.42%,根本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2.42%,根本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详细情况如下:
(一)农林水支出86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2.42%,根本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其中:“事业运行”862.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7.11万元,增长12.42%,根本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2.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61.3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296.33万元、津贴补贴263.36万元、奖金2.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0万元、住房公积金67.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2.33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13.1万元、印刷费1.15万元、邮电费7.95万元、差旅费4.5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0.9万元、会议费5.7万元、培训费2.71万元、劳务费1.15万元、专业材料费0.25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咨询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工会经费9.77万元、福利费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7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奖励金0.14万元、生活补助15.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万元。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877.2,较上年增加122.11万元,增长13.92%,根本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农林水支出877.2万元,占比100%
2021年部门组织收入877.2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877.2万元,增长122.11万元,增长13.92%,问题大多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77.2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22.11万元,增长13.92%.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877.2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22.11万元。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
(2)公用定额支出增加22.1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
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1年无项目支出,故2021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2021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万元,较上年减少2.17万元,下降2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本原因是2020和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霍邱县财政局 外事办转发《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公〔2015〕115号)等相关规定,大多数都用在因公出国(境)发生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7万元,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六安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霍邱县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办[2013]52号)和《霍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邱办[2015]3号)等规定,大多数都用在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邱办[2012]4号)等规定。
2021年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3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2.33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13.1万元、印刷费1.15万元、邮电费7.95万元、差旅费4.5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0.9万元、会议费5.7万元、培训费2.71万元、劳务费1.15万元、专业材料费0.25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咨询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工会经费9.77万元、福利费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较上年增加7.11万元,增长9.45%,根本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费支出增加。
2021年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总金额246.23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99.25万元、通用设备19.83万元、专用设备10.84万元、其他资产16.31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依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1年无项目支出,故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共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最重要的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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